公 告
日期:109年10月28日
文號:遠科(21)管字第012號
主旨:辦理園區地下壹樓公有汽車停車位登記使用相關 事宜。
說明:
一、依據108.05.30區權會提案決議及108.07.18管委 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本地下壹樓公有汽車停車位優先提供給廠戶需於 地下壹樓卸貨區裝、卸貨物需求之貨車車輛停放 ,凡符合本項規定之貨車車輛,均可於登記截止 日前,向管理中心索取使用登記單,依規定採抽 籤方式決定車位使用。
三、符合上述第二項說明之貨車車輛登記使用數量未 超過10位車位時,則將剩餘車位開放給非裝、卸 貨物貨車之一般汽車登記使用,敬請於登記截止 日前,向管理中心索取使用登記單,依規定採抽 籤方式決定車位使用。
四、停車位範圍:停車位No.01~05及No.12~16等 10位汽車車位。
五、使用期限:110年01月0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, 期限壹年。
六、登記及抽籤相關事宜如下:
(1).登記方式:逕向管理中心索取「地下壹樓公有 汽車停車位使用登記單」填寫相關資料,轉交 管理中心收,地下壹樓公有停車位使用登記僅 限公司申請,不開放個人申請。
(2).登記截止: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1月18日止。
(3).抽籤方式:以裝、卸貨物需求之貨車優先抽籤 決定車位,如有剩餘之車位,再同時進行一般 汽車車輛之抽籤。
(4).抽籤日期:109年11月27日(週五)下午14時整 (公開抽籤)。
(5).抽籤地點:B棟11樓管委會會議室。
七、地下壹樓公有汽車停車位使用收費如下︰
使用費NT$2,700元+公共管理費NT$785元 =NT$3,485元正。
八、車位使用需繳交壹個月保證金,使用期間中途退 租戶,則不退還保證金,退租申請需壹個月前提 出申請。
九、廠戶登記使用地下壹樓汽車停車位,如經登記或 抽籤取得停車位使用權利後,不得擅自轉讓他人 或廠戶使用,經查證屬實,則取銷停車資格及不 退還保證金。 |